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现代金融、保险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胜任相关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险经营管理、保险营销、保险会计、保险投资、证券投资分析、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企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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