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
艺术类·公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艺术史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外艺术史与艺术理论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在各级文化部门、 美术馆、博物馆,以及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出版机构、文化公司等单位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其中相 当数量的毕业生将通过研究生学习之后,进入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中学担任艺术课程教师。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外艺术学理论和中外艺术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较为全面的熟悉各个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掌握艺术鉴赏与艺术批评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艺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各个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掌握艺术学综合的分析方法和分析能力;

3.具有艺术鉴赏和艺术批评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艺术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中国艺术史、外国艺术史。

核心课程:艺术学原理、艺术文化学、艺术心理学、艺术教育学、艺术传播学、中国艺术学、西 方艺术学、中国艺术史、亚洲艺术史、西方艺术史。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文化单位毕业实习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12671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