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艺术类·公办
高校层次 专科(高职)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文物修复与保护

(一)培养目标

秉承“尊重原貌,诚实守信”的专业价值理念,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思想素质以及创业精神和敬业意识;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较好的艺术修养、良好的文物基础知识,掌握纸质、陶瓷和青铜器等文物修复保护、鉴赏和复制的传统方法与现代科学的新技术、新方法,具有文物鉴定、中国书画与装裱、文物修复与仿造技术、文物陈列设计与制作、素描、色彩造型等技能,能适应(胜任)社会需求的文物修复与保护方向岗位需要的文物修复、鉴赏和复制等工作的技能型人才。

(二)专业代码

文物修复与保护(660113)

(三)招生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中学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三校生。

(四)学习年限

三年

(五)核心课程

素描、色彩、文物鉴定、文物解说、中国书画与装裱、文物修复与仿造技术、文物陈列设计与制作、文物保护概论等。

(六)职业资格与就业范围

1.职业资格

学生学习期间,至少应取得一种职业资格证书,即国家文献修复师(中级)或书画装裱工(中级)、宝玉石检验员(中级)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内容,通过各科专业技能考核及理论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获得相应证书,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2.就业范围

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以下就业方向:

(1)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州、市文化馆、文物保护、文物修复、文物陈列装潢、文物解说、艺术品收藏机构、艺术品经营部门,如:图书馆、档案馆、艺术馆、拍卖公司、艺术品公司等,从事艺术品的保护、修复、鉴定及艺术品的复制、制作等工作,毕业生可根据个人的业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财力,实现自主创业。如开设公司、专业书画装裱店等。

(2)就业岗位

初始岗位:基层修复师、文物保管员、文物资料管理员、艺术品拍卖业务员、文物复制师等职业。

发展岗位:修复主管、文物保管部主任、拍卖业务主管、文博助理研究员等职务。省内各级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考古机构、文物保护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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