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
综合类·公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双一流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人文教育(对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文史哲等人文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知 识,能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从事人文学科综合课程及相关分科课程教学工作的 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人文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人文学科主要方法的 基本训练,掌握人文学科教育和科研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人文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文学科的基本方法;

3.具有人文学科教育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人文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人文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

核心课程:人文科学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通史、世界通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 史、经济学原理、心理学、教育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调查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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