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培养目标:掌握室内空间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筑环境改造设计等基本理论、能够在建筑设计院所、室内装饰设计公司、家居与软装设计企业、景观设计公司等从事设计、施工、项目营销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造型基础、构成基础、设计原理与史论、表现技法、家具与配饰设计、设计营销与管理、建筑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室内空间设计等。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4 网 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12671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