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制学位: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培养目标: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3.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人权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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