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
师范类·公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舞蹈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 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舞蹈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舞蹈 史、中外民间舞蹈理论、舞蹈美学、舞蹈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 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历史和理论的基本知识,接受一定舞蹈专业技能的基本 训练,掌握舞蹈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舞蹈历史和理论、舞蹈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

2.掌握舞蹈历史、舞蹈理论研究的方法论和基本能力;

3.掌握一定的舞蹈专业技能;

4.了解相关的人文科学和自然学科的知识;

5.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6.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欧美芭蕾舞史、欧美现代舞史、中外传统舞蹈文化、舞蹈鉴 赏与批评、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舞蹈训练学、舞蹈基础训练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学实践:舞蹈理论实践(舞蹈作品赏析、地区文化考察与研究、舞蹈理论研究与创新)、 舞蹈教学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和毕业论文等;

2.社会实践: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12671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