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
农林类·公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会计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求,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尤其是涉农部门或涉农企业从事会计实务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收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2. 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 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

4.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5.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

四、核心课程

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高级会计学、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财务分析学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综合实习、课程实训、毕业实习、课程论文和毕业论文等。

六、主要专业实验

基础会计模拟实训、企业理财方案设计、管理会计模拟实训、审计案例分析实训、纳税申报模拟实训、财务与成本会计综合模拟实验等。

七、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4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

八、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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