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
综合类·民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所属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汉语言文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具有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有较全面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较高的人文素养,能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分析和评论作家作品;掌握现代秘书的理论和实务,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涉外经贸部门从事文秘及信息处理工作;或到文化艺术部门从事业务工作;或去学校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工作;亦可到新闻媒体、出版部门从事编辑、记者工作。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应用文写作、外国文学、比较文学、法学概论、社会学、秘书学、文化学、演讲与口才、公共关系学、计算机应用、现代办公技术、外语(精读、泛读、听力和口语)等。

|授予学位|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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