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法学基本理论知识、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法律实践能力;掌握建筑工程与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具备创新观念,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建筑、房地产、金融财会等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够胜任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务工作,尤其适合在建筑、房地产、金融财会等行业从事法律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逻辑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合同法学、婚姻继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学、证据法学、 法律文书写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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