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和民族法制建设服务,在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检察、审判、行政、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和仲裁等法律业务和法学研究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晓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及其体系与结构、基本原则、原理和诉讼程序,了解国内外法学研究及法律制度创新动态,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法制史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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