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具备创作能力,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文艺团体、艺术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担当作曲、指挥、从事艺术行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法、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钢琴、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学、音乐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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