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四年制 师范类 文学学位)
专业方向:声乐、器乐、理论。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
主干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音乐教学法、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专业特点:理论性和实践性强,具备“能教、善演、会排”的基本功和学科特点。
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师、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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