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商法总论、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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