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师范类·公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广播电视编导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专业知识、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各类传媒和影视制作机构从事电视新闻节目编导、摄像、制作、包装、演播室、灯光等工作,能承担各类电视类节目、广告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1.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法规;
2.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备全面、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
4.了解广播电视理论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掌握一种外国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6.在编导、摄像、节目制作、包装等方面具备熟练的技巧技能和较强的艺术创造能力。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主干学科:艺术学、新闻传播学

【主要课程】课程按照模块进行设置,主要包括:电视技术导论、电脑美术、网络技术应用、摄影技术、传播学概论、摄像技术、影视照明技术、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编辑技术、电视节目编导、视听语言、影视剧本创作、电视特效基础、纪录片创作、电视导播、影视导演基础等。

分影视制作、文艺编导、播音主持三个方向,从大二第一学期开始分方向学习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基础型实验实训课程:电脑美术、视觉传达设计基础、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节目编导、电视画面编辑、摄影技术、摄像技术、影视照明技术、电视包装艺术、纪录片创作、电视导播等。
2.综合型实验实训项目:广播电视编导项目实践、专业风采、毕业设计、技能考证项目等。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12671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