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hóng běn

基础释义

1.明代宦官刘瑾专权时,奏章都为两份;先具红揭送刘瑾,名红本;然后送交通政司,名白本。2.清制 ,凡内外进呈的本章,经皇帝裁定后由内阁用朱笔批发,称红本。见《清会典.事例十四.内阁职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