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tǔ dì zēnɡ zhí shuì

基础释义

在中国,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对象所课征的税。转让的房地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增值额以其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计得,乘上规定的税率即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