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案
读音:liù àn
基础释义
宋 于州、县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六个办事机构,称“六案”。《宋史·徽宗纪二》:“﹝ 崇寧 四年﹞令州县倣尚书六曹分六案。”元 孟汉卿《魔合罗》第三折:“我可又奉官人委付将六案掌,有公事怎敢仓皇。”明 硕园《还魂记·仆侦》:“解上 江西 提刑廉访司 ,问那六案都孔目:‘这男女应得何罪?’六案请了律令,禀復道:‘但偷坟见尸者,依律一秋。’”
读音:liù àn
宋 于州、县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六个办事机构,称“六案”。《宋史·徽宗纪二》:“﹝ 崇寧 四年﹞令州县倣尚书六曹分六案。”元 孟汉卿《魔合罗》第三折:“我可又奉官人委付将六案掌,有公事怎敢仓皇。”明 硕园《还魂记·仆侦》:“解上 江西 提刑廉访司 ,问那六案都孔目:‘这男女应得何罪?’六案请了律令,禀復道:‘但偷坟见尸者,依律一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