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
学制与学位:四年,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税收理论、税务管理与筹划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能力,系统掌握应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及其运用和管理学相关知识,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税务部门、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和部门从事实际业务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的高级税务应用型人才。
专业特色:按照自治区税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全国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要求,凸显面向实践和服务中国—东盟合作升级版建设的教学特征,培养学生熟悉国内外(尤其是东盟国家)税收制度体系、政策法规和处理实际税收业务工作的能力,熟悉税收、财务会计、财务分析等业务知识,并利用国家级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广西财经学院-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自治区级财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其他实习实训基地拓展学生就业技能,增强学生综合竞争力。在人才培养中凸显区域优势和实践技能的同时,注重构建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期提高学生应对人才需求变化趋势的能力。
主干课程:财政学、会计学、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中级财务会计、税务管理、纳税检查、税收筹划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财政、税务、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微观经济主体从事税务管理、企事业财务管理与办税等相关涉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