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表演(音乐方向)(舞蹈方向)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了解歌舞表演艺 术的表现形式,具备歌唱和舞蹈表演基本能力、良好的艺术审美和艺术鉴赏能力,熟练掌握 舞台表演的方法,从事歌舞表演和节目组织策划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各级文化馆(站),从事歌舞表演,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和 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
3.具备一定的节目策划和组织能力;
4.具备至少两种不同风格的舞蹈表演能力;
5.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具备演唱不同风格曲目的能力;
6.掌握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7.了解舞蹈表演的基本形式,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基本功。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声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古典舞身韵、剧目表演、戏剧 表演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曲目、剧目排练、演出等实训。
在专业文艺团体和各级文化馆(站)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舞蹈演员 美声唱法演员 民族唱法演员 通俗唱法演员 礼仪主持人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音乐舞蹈表演 民族音乐与舞蹈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