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
学制四年。培养从事药物研制、鉴定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受到药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熟悉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了解中药的基本知识;具有从事药物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生产、药品质量检验和指导合理用药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熟悉国家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具备开展药学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诊断治疗学概论、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临床药理、药事管理、药物设计学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医药企业等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药物剂型与制剂的设计与制备、药物及其剂型的分析检验、医药营销和临床合理用药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