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专业
金融学
1.学制学位:学制4年,授予经济学学位。
2.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商业银行业务处理能力、证券投资分析能力、金融会计核算能力、金融业务营销能力,熟练掌握银行业务、证券业务操作技能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学生的主要就业去向为政府部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机构、邮政金融机构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从事金融实务和管理工作。
3.主干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投资学、财政学、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计量经济学、中央银行学、国际金融、保险学等。
4.专业特色、在省内外的影响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学院经济与统计、会计和管理等学科,突出应用能力,注重学科交叉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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