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系的本科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基础、深厚功底、广泛视野和活跃思维的数学人才。根据同学在纯粹数学、应用数学或是应用科学方面的兴趣,因材施教,为他们在数学学习、学术交流和升学深造方面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成长为出色的数学工作者或是其它方面的青年学子。
一、学制、授予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
1、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2、学位:对完成并符合本科培养方案主修要求的学生,授予理学学位。
3、最低学分要求:数学专业本科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46.5学分(细分要求见第五部分)。
二、主干学科
一级学科:数学
三、专业主要(干)课程
本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为:
数学分析I,II,III;线性代数I,II;常微分方程A;实变函数论;概率论;数理统计;应用随机过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证券投资学;金融经济学;衍生证券模型与定价;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创新项目以及专业实习等。
五、课程结构及最低学分要求分布
方案1:修读数学分析系列
通识通修必修课60.5学分(含线性代数I,不含高等数学上、下)
通识通修选修课10学分
专业基础课14学分(线性代数I学分已计入通识通修必修课)
专业核心课45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9学分
实践课程10学分
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共148.5学分。
方案2:修读高等数学系列
通识通修必修课68.5学分(含高等数学上、下,线性代数I)
通识通修选修课10学分
专业基础课4学分(计线性代数II 4学分)
专业核心课45学分
专业选修课11学分
实践课程10学分
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共148.5学分。
注:必修课学分不包括实践性课程学分,但包括理论课所带的实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