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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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
综合类
公办
开设专业

传播学

传播学专业

传播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在省内则是第一家培养网络等新媒体人才的专业。2005年开始招生。

传播学专业立足于为网络和新媒体行业培养专业人才,与学院的新闻、广告和电编专业一起,形成了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行业人才培养的全面覆盖。近年来办学中,反复调查新媒体行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包括知识结构和技能技巧等,并参考国内知名高校传播学专业的办学经验。在此基础上两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综合了自己的办学经验和行业的最新要求,力争使学生具备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功底,又能够灵活运用互联网等多媒体技术来呈现新闻。

在学术研究领域,专业教师主持完成省社科规划课题一项,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一项,校青年基金项目四项。部分教师现正参与多项省部级学术课题的研究工作。近年来本专业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45篇,其中核心期刊文章20篇。

未来,传播学专业将充分利用专业生源好、学风正、教风严的优势,依托新闻学院其它专业的优势资源,瞄准新媒体发展的趋势与需求,培养理论与能力兼备的高级新媒体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基于“通晓理论、长于操作、面向新媒体”的专业特色,培养具有系统的新闻传播理论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熟练掌握新闻采、写、编、摄、录等应用性技能,善于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呈现新闻与信息,理解大众传播的功能及新闻媒体的社会使命,适应信息社会运作规律,能在各类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政府机关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报道、公关宣传、信息发布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本专业采用“ 面向新媒体,理论与技术相融合”的培养模式,学生应在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知识要求:掌握新闻和信息传播理论知识以及初步的社会学理论,熟悉中外新闻传播历史、新闻传播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信息社会的现实及未来趋势,了解本学科的热点与业界前沿动态。

(2)能力要求:具有文字新闻采访、写作以及视频和影像采集、编辑的技能;具备应用各种计算机软件处理信息,以多媒体方式呈现新闻的能力;具有对社会信息传播现象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策划实施能力。

(3)素质要求:具有与信息社会特征相适应的专业视野,有较强的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积极的人生观和先进的价值观。

主要课程:网络与新媒体概论、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国新闻传播史、外国新闻传播史、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摄影摄像、新闻伦理与法规、媒介经营与管理、传播学研究方法、传播统计软件应用、公共关系学、危机传播管理、政治传播、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网页设计与制作、新媒体编辑与策划、新媒体可视化创作

该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