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坚定信念,有服务至上的理念,人文关怀精神,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意识,有面向基层的责任;熟练掌握从事本专业必须的法律知识、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扎实,专业精湛,知识面宽,有一定研究能力;能在相关部门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及社会服务等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的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提前单独录取。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侦查学、治安学总论、治安业务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公安人口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公安管理学、自卫擒敌、射击、汽车驾驶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程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教学实验、课堂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操作训练、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公安勤务、法律咨询、公安政策法规宣传、便民服务、学年论文及毕业论文撰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