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音乐教师、音乐编辑,以及从事音乐研究、创作、表演的音乐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接受音乐理论及教学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专业素养,获得从事研究、音乐教学和音乐表演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知识和能力: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研究、表演等方面的基本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至少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音乐活动;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
主要课程: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分析、音乐史论、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等。
专业特色:音乐学专业成立于1993年,下设声乐和器乐两个专业方向。现拥有专业音乐厅一座,近80间专业琴房及百余件中西乐器。音乐学专业教师科研成果丰硕,出版了一系列学术著作。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三项、教育部课题一项、省级课题十余项并获批校级精品课三门。音乐系注重音乐实践,师生多次参加全国大型文艺演出,如教育部举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魅力校园”全国大学生合唱比赛等活动;师生曾多次赴蒙古、韩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外高校进行艺术展演与学术交流;师生创作的音乐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金鹰奖”、文化部“群星奖”等为学校赢得了荣誉,获得了省内外同行及学术界的认可和赞誉。
就业前景:学生毕业后可在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就业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