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质、文学修养及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新闻采编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影视机构(电视台、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其它新闻媒体单位(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网络传媒公司)以及各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的宣传部门中,从事影视编导、影视制作、新闻采编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广播电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电视编制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在各类影视机构工作的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编导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又具备艺术性的分析方法;
(3)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广播电视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
(6)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
(7)具有一定的从事广播电视领域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
3、学制与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主要课程
摄影基础、影视概论、视听语言、电视摄像、数字编辑技术、电视文艺节目编导、影视剧本创作、影视剧导演、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节目策划、电视新闻节目编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