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专业
金融工程
专业带头人
罗群(1963—),女,重庆人,博士学位,现为广东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三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非线性泛函分析及应用、博弈论及其应用,先后在《数学学报》、《系统科学与数学》、《运筹学学报》、《J. of Global Optimization》、《Fixed Point Theory and Applications》等国内外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教辅书籍2部。曾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肇庆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校级科研成果奖多项。从事数学专业教学、科研工作30余年,主讲过数学分析、实变函数、经济博弈论等多门主干课。
【培养目标】
培养以复合型知识结构为基础,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和一定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工程技术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掌握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金融财务方面的知识,突出金融数量方法的学习,强调对于金融问题的分析、研究、应用能力和金融工程素质的培养,在专业基础理论和实务创新的平台上注重创新意识的培养,掌握现代金融工程学理论、证券分析技术与投融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职业前景】
1.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2.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3.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4.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
5.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6.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7.上市(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
8.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9.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主要课程】
第一学年:高等数学、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财政与税收。
第二学年:金融英语、统计学、金融工程学、国际金融、经济法。
第三学年:保险学、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分析、金融衍生工具、财务报表分析、国际投资学、金融工具模拟设计实验、证券交易模拟实验。
第四学年: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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