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基础释义

1.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 ,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